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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广告审核要求-证明文件与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26-05-01 09:58

导读提示

本文档详细说明了食品广告审核所需的证明文件清单和内容注意事项。食品广告监管严格,特别是涉及保健功能、特殊营养成分的表述。北京八零忆传媒提供专业的食品广告合规预审服务,帮助企业准确准备材料,避免因不合规导致的广告投放延误。

食品广告审核要求

证明文件 + 注意事项

1发布食品广告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原件
  2. 生产许可证扫描原件
  3.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4. 带有CMA的全项合格性《检验报告》
  5. 进口食品须提供《进口报关单》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提示:文件准备是广告审核的第一步。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证明文件要求更为复杂。建议提前咨询北京八零忆传媒等专业机构,确保材料齐全、合规。

2食品广告注意事项

  1. 禁止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2. 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有关母乳代用品的具体规定须等《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定稿出台)
  3. 不得利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
  4. 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或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保健功能
  5. 保健食品广告主须提供:
    • 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还须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 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扫描(原件)

    标注要求:广告内容中应自始至终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标识以及“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警示语。

    例外情况:保健食品广告仅宣传产品名称的(广告中未出现产品包装),可不报批,无须提供《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

  6. 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主应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许生产的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中应标明批准文号
  7. 广告有夸大效果的须标明“产品以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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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专注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等广告的合规审查、材料准备、文案优化及备案代理服务。熟悉市场监管部门审查要点,助企业规避风险,高效完成广告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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